11月9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被告人雷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一审判处雷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雷某在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租住的房屋内非法生产、销售肉皮冻,为了让生产的肉皮冻易成型、好销售,从2017年5月开始,被告人雷某在生产肉皮冻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钾明矾),并将添加了硫酸铝钾的肉皮冻约200斤通过榆阳区范围内的市场、小摊点向榆林城区进行销售。同年8月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对榆林市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封的被告人雷清园的出租屋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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