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校食堂盈利,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 《办法》规定,学校食堂管理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学校食堂“非营利”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学校食堂运行成本,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学校食堂盈利。同时,坚持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 经营管理方面,《办法》明确,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对于学生规模较大、就餐学生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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