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农业部发布了《2017年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第2578号公告,对42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其中,以威宁自治县果蔬产业发展中心为主体申报的“威宁苹果”和“威宁黄梨”符合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正式被国家农业部登记,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标志着“威宁苹果”和“威宁黄梨”有了国家认定的永久“身份”。 据了解,威宁土地面积广阔,光照,昼夜温差大,生态条件适宜苹果生长,所生产的苹果具有着色鲜艳、肉质细脆、口感好、风味浓、外形美观等诸多优点,是我国苹果专家认定的“西南冷凉高地”优势苹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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