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是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中,今年以来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加学校及托幼机构监管,保障在校师生食品安全。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3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餐饮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将学校“明厨亮灶”工程和推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提升工程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00%持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实施明厨亮灶的目标。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整治,规范经营行为。年初以来,组织开展了春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其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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