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联合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出台关于扎实推进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试点改革具体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协同配套推进改革。新规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先行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开始,新发展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同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当年完成改革任务。省级综合治水试验县(市、区)要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综合治水的重要内容,与综合治水试验工作同步完成。2017年度开展综合治水试验的漳平市、永春县、沙县、荔城区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要达区域内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的20%以上。宁化、明溪、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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