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平南一男子贩卖假盐拘役4个月为图便宜、赚取更大利润,广西平南一男子低价购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转手销售。近日,平南县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涉嫌销售假冒海藻碘盐案件,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犯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通过非正常渠道购进假冒的“桂山”海藻碘盐并用于销售。在此期间,被告人陈某将假冒碘盐分别销售了4件(每件21.5千克、每件100元)给平南一家代销店的林某,销售了50件(每件21.5千克、每件105元)给藤县一家杂货店的李某,销售了1件(每件21.5千克、每件110元)给平南县上渡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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