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通海安县4人用工业盐腌酱菜包水饺100斤工业盐,明知不符合食用要求仍销售给他人,生产出酱菜、水饺等食品,当被有关部门查获时,只剩下不到30斤。16日,经海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吴某等4人被法院以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被告人吴某于2015年9月以60元的价格向他人(身份不明)购得用蛇皮袋装的50千克工业用盐1袋,以6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被告人陈某。陈某及妻子丁某又将其中17.5千克销售给经营某水饺店的被告人杨某,并将剩余工业盐用于腌制酱菜后销售给他人。被告人杨某将其中100克用于调制水饺馅,并出售给他人食用。经鉴定,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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