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第3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19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山西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山西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3个文件相继出台,旨在通过成效考核、退出机制、督查巡查等方面进行政策指引,实现我省脱贫目标。根据远期规划,到2020年,我省将确保现行标准下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脱贫考核办法脱贫成效不合格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优在《山西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中,将全省11个市级党委和政府、58个贫困县纳入党委和政府脱贫工作成效的考核。考核工作2016年开始,2020年结束,每年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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