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勾兑假酒致人重伤
来源:时间:2017/7/21 11:42:47浏览量:1打印收藏
原标题:江西樟树:勾兑假酒致人重伤 被判徒刑终身禁业
近日,樟树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销售假药酒致人重伤的案件,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某某、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同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被告人邓某某与妻子廖某某自行共同生产鹿龟酒、人参天麻酒、枸杞红养生酒、壮骨追风酒等保健酒,并销售给王某等人。王某将鹿龟酒销售到安福县洲湖镇一家药店,被害人彭某2016年喝了该药店购买的鹿龟酒后发生甲醇中毒,被评定为重伤一级、伤残一级。鉴于被告人廖某某、邓某某、王某有自情节,且全部赔偿了被害人彭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61.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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