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留白数字经济发展更健康数字镇坪讯:一个社会的发展,总是经济活动在前,法律监管在后,这是客观存在的规律,任何体制下的社会形态都不可避。数字经济,是互联网普及,被广泛应用之后的产物,也是全新的经济形式。在数字经济发展之初,法律监管没有及时跟上,使其度过了一段野蛮生长的混乱时期。但是,所有人都必须认识到,针对新生经济形式,法治也许具有滞后性,但不会一直缺席!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就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健康化、合规化、有序化提供了先决条件。“安全法”的作用是两个方面的。对于数据的滥用、乱用现象,“安全法”是“紧箍咒”。长久以来,一些购物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一些手机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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