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四年多,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为“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好的酒”、“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不予注册。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源于同行业所提出的异议,也就是行业竞争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的研判,以此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国酒”的标注与定位,确实具有无可比拟的品效应。因为“国酒”所包含的意义中,除了质量的认同之外,还有品质的保证,那几乎是一种符号性的意义,具有至高无上的荣誉感。也正是基于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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